货物的交接、运达与交付
货物交接时,苏州到南京物流,承运、托运双方对货物重量和内容如有疑义,均可提出查验和复磅,如有不符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查验、复磅所发生的费用,由责任方负担。收货单位如货票遗失,应及时向承运方说明登记,经承运方确认后,可凭单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提货。如收货单位向承运方说明前,货物已被他人持票提走,承运方协助查询,不负责赔偿。
货物到达*地址后,收货人应在接到领货通知后的贰拾肆小时内提货,如延期提货应加收保管、仓储费,物流,叁拾日内不提货者,将按无主货处理。
运单的填写要求
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必须是同一托运人;对拼装分卸的货物应将每一拼装或分卸情况在运单记事栏内注明。
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,苏州到济南物流,凡不是具备同品名、同规格、同包装的,以及搬家货物,应提交物品清单。
托运集装箱时应注明箱号和铅封印文号码,接运港、站的集装箱,还应注明船名、航次或车站货箱位,并提交装箱清单。
托运人要求自理装卸车的,经承运人确认后,在运单内注明。
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证明文件、化验报告或单据等,须在托运人记事栏内注明名称和份数。
托运人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,并签字盖章;托运人或承运人改动运单时,亦须签字盖章说明。